2016年10月21日 星期五

互利共贏 走入正道

最近討論得比較火的是經濟學的合約理論。我都有涉獵過這個理論,但覺得很多概念並不太正確,或混淆不清。首先在經濟學上而言,有看法認為公司是由合約組成。因為每個市場參與者(market participants)每一刻都可以直接在市場交易,無需透過公司去進行。然而這樣的交易每次皆討價還價過於繁鎖。他們說這是交易費用(transaction cost) 所致。這是對公司形成的一種解釋,最著名的是高斯發表的經典之作The Nature of the Firm

這個解釋不能說是錯,但只屬片面之論。首先厘定合約需要最少兩方,不可能自己與自己定立合約的。定立合約的兩方包括三種情況:1. 個人與個人之間;2. 個人與組織之間;3. 組織與組織之間。但組織也不一定是公司,可以是政府或公共機構。由此可推論,整個社會都是由合約組成。甚至政府與政府之間,即國與國之間的關係也是由合約組成。

從普通法的觀點看,口頭上的協議已經是合約。很多是屬於即時短時期內完成的合約,稱之為spot market contracts。反過來問,公司可不可以不由合約形成?答案是可以的,因為可以有一人公司。自己是無須與自己定立合約的。但公司則必須與外面的組織有合約關係,包括客戶,公司及政府。當你成立一間公司,領取商業牌照,巳經是與政府定立合約了。這合約是約束公司做什麼業務。還有規定會議程序,核數報告等。

至於公司與個人定立的合約一般是顧傭合約。顧傭合約主要是定明員工薪酬及褔利,是保障顧員。另外是工作時間及性質,但都只能概恬地列明。合約不會連員工去廁所的時間也有限制。所以Incomplete Contract Theory指合約有不完整性就是這個意思。但要解釋不完整性,首先要定義如何才是完整合約。這是無法定義的,因為未來有太多未知之數(contingency)。但這些學者忘記了,一間公司除了有顧傭合約之外,還有規章制度,更可以隨時由管理層作出變更,這對顧員是另一份合約。事實上,國家的憲章法律也是一份合約。若不想尊守這些合約,大可搬離此國。同樣,公司與顧員若不能磨合,有解除合約的機制。若仍無法解決,可交由仲裁,甚至訴諸法律。

至於公司之間的合約,狹義的看法是以利潤為前題。但商業社會講求的是長遠合作關係,未必只看眼前利潤,也不會只看一次性的利益。可能會是上次你先賺,這次讓我賺,才符合互利共贏的原則。如果說用合約設計去令經濟運作更有效率,減少資源浪費還有點意思。但首先要証明,是否合約設計不當導致資源浪費。不過私人公司也沒有誘因去做這些事,可否用公共政策去修正才是正道。

2016年2月10日 星期三

大展仁義,鳳舞禎祥



先向各方友好包括西方朋友拜年,祝大家百業興旺,世界和平。我亦有不少西方的朋友,他們也知道中國人重視春節。

今年車公廟為香港求得上簽,我也來學學解簽。簽文說:
「丹鳳飛舞去潮陽,大展翔毛彩色香;來儀偏向仁者宅,修福自然啓禎祥。」

丹鳳是比喻人才,這比喻人才適逢明時,應有所作為。古時尊鳳凰為神鳥、吉祥之鳥,具仁聖之德。意指國有盛德,致神鳥翩然來臨。 對國家是大吉的徵兆。而依據今文家的解說,「鳳凰來儀」乃祥瑞之兆;但這個徵兆是有先決條件才會出現的。條件就是國家有盛德而至於極,要做仁義之國。 

據《史記楚元王世家》 :「 國之將興,必有禎祥」禎祥就是吉祥的徵兆。但重要的是盛德和修福。

而今世道紛亂,人們勾心鬥角,西方國家代表多年的西方文明典範,應共同對世界和平負起更大的責任。


2016年1月26日 星期二

大學教育及經濟學研究


大學時期我不算是一個勤力學生,因為剛應付完中七會考,進入大學後,會有如釋重負的感覺。外國有很多名大學也是難進易出的。現在回頭細想,我覺得在大學唸書真的不必太勤力,但必須專注。太勤力其實都只會是唸死書。這話怎說?原因很簡單,因為很多學科,特別是經濟學,很多東西是環環相扣的。初級學者通常是局部學習,會較難掌握互相之間的關鍵。就好像一幅大的圖畫,整幅圖還沒看完,無論如何勤力去看「局部」都是無法理解整幅圖的真意。

讀書不是看過就算,是需要理解的,而理解就需要有一定的記憶。記憶可以幫助理解前文後理,才能融匯貫通,一氣呵成。否則看到第十頁,前面九頁已忘掉,如何還能看下去?理解和記憶就需要專注。否則一本書看完腦裡面是空白的,那就是死讀書。就算是一本很垃圾的書,看過了也應該要理解什麼東西是亂講的。所以大學生專注地掌握基本的概念已經足夠。若要進一步鑽研當然可以進入研究院。

我認為唸大學主要有三方面的訓練:
1. 溝通(communication) - 溝通就是要學習交流(exchange),交流就包括意見的表達及聆聽,了解別人的意見,當然也要懂得接受好的意見。
2. 思考(thinking)  -  思考就是要學習分析能力(analytical power),對問題有一定的觸覺性,並且對現實環境的限制有認知。
3. 寫作(writing)  -  寫作就是要學習把思想及分析有組織地表達出來(presentation)。表達是包括邏輯推理,行文組織,引述評論三方面。特別是引述文獻(citation)在學術界己有一套準則,必須跟隨。

值得一提,在學術界的引述文獻是有其作用的。它的作用就是要令讀者可以跟蹤到研究的來龍去脈。拿了別人獨到的意見不註明出處就是抄襲。學術就是靠大家各自做一點,看看誰能找到大寶藏。引述文獻有時也不一定是正面的,負面的也有。但文獻有錯也不一定指文獻對學術完全沒有貢獻。做假就完全不能接受。

要讀活的書,也要做活的學問。森穆遜(Paul Samuelson) 說:「我們經濟學家都忙於最大值和最小值」。森穆遜是專研經濟數學模型,對此自然心感體會。其實經濟學家對經濟學是否一門科學甚至有過激烈的爭辯。

1974瑞典經濟學家默達爾Gunnar Myrdal18981987與海耶克分享諾貝爾經濟學獎。海耶克本人就不認為經濟學是一門科學。其中一個主要論點是指,經濟學的數據無法像科學研究受到控制。不過有經濟學家,如佛利民(M Friedman)己指出,科學研究也有一些現象/數據是無法受控制的,但這無損其科學研究的本質。然而海耶克和默達爾兩人的政治立場南轅北轍,前者是右翼,後者是左翼。有指默達爾不滿諾獎委員會把他與海耶克並列。默達爾原是社會學家兼政治人物(曾做國會議員)。好的著作都在大學以外完成,他最著名的著作是1938年出版的《美國的困境:黑人問題與現代民主》,對研究美國的種族問題有很大影響。他1961年才回斯德哥爾摩大學任經濟學教授,可能志在大學過過「日晨」,並任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理事會主席。

經濟學被視為一門科學,數學的應用在經濟學大行其道,但海耶克是少數不屑用數學或統計學的經濟學家。海耶克曾說經濟學家把他視作異類,可見他的經濟學說在行內並不討好。雖然海耶克反對政府干預,但有不少人,包括凱恩斯在內,就指海耶克無法在干預與不干預之間畫一條明碓的界線。所以海耶克的理論只流於空泛的討論。甚至有人指海耶克是個「深不可測的傻瓜」。而海耶克則認為那些經數據驗證的理論是虛假的。

海耶克走遍英美,先劍大而後芝大,但海耶克說當他初到英國之時,便感覺到他是屬於英國的。看來海耶克喜歡英國多於美國。其實在當時來看,芝大只是新進的大學,比起劍大更是相去甚遠芝大創校於1890年,只是比港大的創立早約十年,但芝大的國際聲譽步履神速,其辦學方針確有一手。芝大經濟系曾出過多個諾貝爾獎者。

經濟學雖然被視為一門科學,但它跟科學是有分別的。凱恩斯就說了這麼一句話:「所有的(經濟學)重點在於應用理論以詮釋當前的經濟生活。」意思非常的清楚,經濟學必然與生活有關,亦即是與現實有關。但物理學的研究則不一定與現實有關。芝大的高斯(R H Coase) The Nature of the Firm 曾提到劍大經濟學家羅賓信夫人(J V Robinson, 1903-1983)提出,經濟學的假設(Assumptions)有兩個條件:1. 是否易於處理(Tractable)2. 是否與現實相符合(Correspond with the real world)佛利民(M Friedman) 假設並不重要,在這一點上很多經濟學家都不能同意,包括海耶克。而我在此則加多一項:經濟學的假設必須考慮是否與整體邏輯一致。理由很簡單,經濟學是一個整體,環環相扣,觀全局有其必要性。

就以阿羅(Kenneth J Arrow)的不可能定理(Impossibility Theorem)為例,其中的假設便有問題。再重溫一下不可能定理阿羅假設群體中的每一個成員都能夠按自己的偏好對各種選擇進行排序,簡述如下。
假設社會群體ABC對三項政策綜合成以下三種排序:
A政策X > 政策Y   (X > Y)
B政策Y > 政策Z   (Y > Z)
C政策Z > 政策X   (Z > X)
根據邏輯學,可以推出以下三個結論:
政策X優於政策Y,而政策Y優於政策Z,則政策X必優於政策Z X > Z
政策Y優於政策Z,而政策Z優於政策X,則政策Y必優於政策X Y > X
政策Z優於政策X,而政策X優於政策Y,則政策Z必優於政策Y Z > Y

綜合而成的排序是:
X > Y       Y > X
Y > Z       Z > Y
Z > X       X > Z
但這明顕是有矛盾的,因為不能同時出現X > YY > X。我前文己指出只有廣義理性選擇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所以不可能定理其實就是「不可能有結論」的意思。由此亦可見整體邏輯的重要性。

數學被應用到經濟學分析己非近期的事。凱恩斯在大學是唸數學的,但他寫的書還是較講求邏輯推理的。我個人的看法是,數學只能被用作輔助工具,數學的結論是絕對不能直接用作經濟學的結論。以一般均衡理論為例,它用數學模型加入特定條件,証明存在一般均衡。但這能說明現實世界的情況嗎?把數學的結論與現實情況相結合是很危險的事。說到一般均衡理論,我就較欣賞同屬數學系出身的希克斯(Sir John R Hicks, 1904-1989) IS-LM分析。這是縯繹了商品市場‧(product market)及貨幣市場(money market)的一般均衡分析,有助於了解現實世界宏觀變數的相互關係。這是凱恩斯學派的主流。希克斯與阿羅於1972年分享諾貝爾經濟學獎。

經濟學既是一門科學,又要符合現實,究竟怎樣的研究才是好的研究?這個問題我想了一下,基本上研究的質量可以用以下三個因素去評定:
1.      創新性Innovative) - 結論是否具突破性,有新的觀點或發現。
2.      重要性(Significance) - 如果是商業性質,重要性當然是指能否賺大錢。但學術的重要性就不是看錢,一般是看其影響的層面有多大,是否有普遍性等。有時研究開始的影響的層面小,但慢慢會擴大。例如互聯網開始的時候用的人比較少,慢慢越來越多人用,影響的層面就會擴大。賺錢則是後話。另外是看研究是否解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經濟學講求效益,這必然間接與錢有關。
3.      技術性(Technique) - 這是指研究有沒有運用最好的方法。但什麼叫最好也是見仁見智。複雜的方法未必是好的方法。但可以肯定一點,用簡單的方法解決到複雜的問題必是高手。

計量經濟學對推動經濟學更為科學也是居功至偉。有人說凱恩斯是計量經濟學的推手,因為凱恩斯創立宏觀經濟學,而計量經濟學主要用於宏觀經濟學上。我最近看到海耶克說,原來計量經濟學的始創人是英國的配第(William Petty16231687)。亞里斯多德開創了統計學,但只作統計調查,而配第則引入了收集資料和分析資料於統計學上,是計量經濟學的芻形。

配第原來學醫,取得醫學博士後在倫大執教。又做過隨軍醫生,及當選為愛爾蘭國會議員。他不是經濟學教員,但利用業餘時間研究社會經濟問題,對英國決策者經常提出政策意建。配第聰明勤奮又善於投機,晚年是一名大地主,又創辦漁場、冶鐵和鋁礦企業,頗具商業頭腦。馬克思對配第並無好感,但他還是稱配第為「政治經濟學之父」。可見馬克思也不得不佩服。配第是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始祖,比阿當史密斯(Adam Smith)還要早,主要著作有《賦稅論》(1662,《政治算術》(1672),《貨幣略論》等。



2015年12月6日 星期日

「微斯人,吾誰與歸 」





 有朋友問我,如何寫出一篇好文章,我說,只有想不到的概念(idea),沒有寫不出的文章。我的意思是,寫文章的重點是在想,而不是在寫。想得到就能寫得出。而看書的目的主要有三個方面:1. 娛樂性;2. 資訊性;3. 分析性。娛樂性就是書看完覺得有趣,過,看完就算。書中之說天南地北,或自我吹噓一番並沒有什麼實用價值。娛樂性的書或可熱哄哄的引起一陣熱潮,但通常沒有什麼永恆價值。資訊性就是書中有一些資料,雖然其他的地方也可能找得到,但書集中在一個題目會較有系統。不過這些資料必須是事實及客觀。資訊性的資料大多屬二手,所以必須留意其資料來源。

最後分析性是指作者對一些問題的看法,評論及分析,這方面較著重邏輯及理據。分析越獨到,越深入,書的價值就越高。但這類書寫出作者個人之見也是最危險的,因為不是所有作者均可作出正確分析,而讀者也未必有足夠能力去探究書中分析是否恰當,或只是個人的觀點。佛利民(M Friedman)曾經說過,經濟學是如此的簡單,只需要一張紙就寫完,但能夠真正了解其真意的又是如此的稀少。有分量的作品需要有分量讀者,正如遇上一個高人,總會沾到一點功力。否則如入寶山空手回,捉到鹿也不曉去脫角。所以這類書最需要有份量的讀者。但云云眾多書中也不知那本是寶物。范仲淹〈岳陽樓記〉說:「微斯人,吾誰與歸 這類書甚至會產生「負知識」的作用,很多是在胡扯,我可以說現時外面關於中文房地產理論的書只是「個人之見」,沒什麼價值的,讀者看後會讀壞腦,看完衰過未看過。其實一本書只要有一頁是精采的,這本書已可值回票價。

有很多人以為大學才會出優秀的學者,其實在大學以外做的研究比大學更為優勝,主要有兩個原因:
1.      沒有學科的限制,可以做更多符合個人興趣的課題。大學數學系的教職員當然可以轉去經濟系,但身在數學系就不可能做經濟學的研究,否則便是不務正業。例如納殊(J Nash) 一直都在數學系,從未做過經濟學的研究;
2.      沒有工作考核的限制。大學對教職員的考核主要是學術出版,甚至要求出版在什麼學報才算數,升職加薪都是靠這些。通常要英美的學報才有份量。而這些學報己傾向接受有數理背景的文章。因為他們認為這樣才是科學。所以如果你做一些研究分析偏離這些學報要求的「數理通道」,便休想過工作考核的關。其實幾條方程式又怎能解釋複雜的世事?這些學者忙於如何鑽進這學報要求的「數理通道」,又怎會有空閑去探究現實世界的真理?為工作而寫作始終是技差一籌,難成大器。

有些學者到一個階段便轉去做行政,或參與商業事務,或涉足政治,不是說這些工作不好,但做任何事都有代價,人的時間精力亦是有限的。特別學術工作需要一個純靜的頭腦,思考和學養都是經年累月的成果。科學研究在二三十歲時做最好,而人文學科可能要到四五十歲才累積到足夠的學養。這種功力是靠「累積」,而不是科學的發現(discovery)。沒有專注在學術工作,等於是離群之馬,或者做那些非學術工作有一定的滿足感,但學術工作的成績表空空如也。學者花時間寫一些報紙文章也要留意,報紙是比較通俗的文化,報紙老闆咀臉為了私利可能不容許學者表達某方面的立場,少少錢使死人。而且這會影響思維的能力。佛利民說,沒有免費午餐(Free lunch) 這回事。其實免費午餐可解讀為搭順風車(Free riding)。學者在報紙上胡扯亦是會影響形像的,這些都是代價。華文報章在國際的影響力輕若鴻毛,學者應時刻記著,你的競爭對手是歐美的高手,而不在本地。

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的高錕,雖然也做過大學校長,但他是在大學以前寫出光纖傳送信號的文章。高錕於1957年加入國際電話電報公司(ITT)旗下一英國子公司任職工程師。他在ITT設於英國的標準電信實驗有限公司工作了十年,因利乘便,其間於1965年高錕取得倫大的電機工程哲學博士學位。高錕在ITT時期,研究如何利用玻璃纖維進行信號傳送,其中在1966年發表的《光頻率介質纖維表面波導》論文中指出,用玻璃纖維可進行長距離資訊傳遞,最終帶來通訊事業的新發展。當時也有學者不識貨,指光纖理論是天荒夜談。

我在1992年在美國一份期刊(Research Technology Management)推介高錕的研究。後來他真的得諾貝爾物理學獎。大學中人就缺乏這種器量,他們說是互相競爭,其實是互相猜忌。我兩年前見高錕在跑馬地圖書館借書,很多人都不認識他,但他做的研究人們是不會忘記的。最近得諾貝爾醫學獎的屠呦呦也非大學中人,她是因越戰由國家主導的研究項目而得獎,有國家資金支持的。屠呦呦的青蒿素是根據古醫書做出來的,所以她的研究仍不算是發現(Discovery),也不是發明(Invention)她個人的努力固然重要,但亦可以說是發了戰爭財。中國大學的水平與西方仍有一段距離,大學中人要取得重大成就並非易事。

我曾與英美兩名學者合作寫論文,事先大家說好文章作者跟英文姓氏字母排。貢獻則平分。如果真是要分作者的貢獻比例,可以在註腳說明各自的百分比。但有時學術貢獻是很難分得清楚的。例如想出一個關鍵的概念有多少貢獻?負責資料搜集及整理的卻可能用去大量時間,但學術貢獻微不足道,不過視乎情況也可加入為作者之一。中國人是較難合作的,心胸較窄怕蝕底。我與西方人合作較多,處事公平合理,不會太想討別人便宜。我在此寄語:中國人若要提升學術水平,首先得提升個人器量。森穆遜(Paul Sameulson)提過有朋友(Harold Freeman)問他,如果魔鬼想用一個精采的理論去交換他的靈魂,他會如何?森穆遜說:「我不會同意」,但如果交換的是不平等(Inequality)理論,則另當別論。由此可見,平等或不平等不是件容易處理的問題。我1993年在MIT做訪問學者也跟森穆遜交談過,他當時那個年紀還在辦公室工作,實在令人敬佩。

值得一提的是,凱因斯(J. M. Keynes)原來不在大學工作,他畢業後未能加入財政部,結果入了印度部。馬歇爾(Alfred Marshall)叫他專供經濟學,後來當了馬歇爾的研究員。馬歇爾曾經對凱因斯有這樣的評語:「我相信你未來的事業不會以經濟學家自限。」後期凱因斯雖然掛名在劍大,但根本無需靠大學的薪金生活,所以他不完全是大學職員,更從未做過教授。凱因斯的學歷是如此的簡單,但他的人生卻是如此的精采。期間凱因斯專注寫書,並擔任Economic Journal學報主篇。芝大曾去信邀請凱因斯加入,他的回覆是:「無法離開劍橋」。我估凱因斯並不太熱衷於學院的工作。我看凱因斯是一個比較實際的人,他曾說過,經濟利益是真實具體的善。所以凱因斯認為經濟學理論的要旨是沒什麼價值的,除非能得出實際的結論。然而凱因斯也是一個多才多藝的經濟學家。凱因斯的妹(Margaret Keynes)希爾(Archibald Vivian Hill18861977, UK)是一位生理學家,於1922年獲得諾貝爾醫學獎。

2015年10月14日 星期三

從理性看「不可能定理」



14世紀英國邏輯學家奧卡姆William of Ockham/Occam,約12851349曾在《箴言書注》中說過:「不要浪費較多東西去做用較少的東西同樣可以做好的事情。」後來人們叫這做奧卡姆剃刀定律Occam's razor。奧卡姆認為很多人為一些空洞累贅的事物爭論不休,因此他主張只承認確實存在的東西。奧卡姆令科學、哲學與神學分開,不混為一談,後來更影響了歐洲的文藝復興。

我曾經問過一家大學經濟系的朋友,我說你們經濟系的學術研究如何,他說他們同事發表的論文都用上很高深的數學。外行的人可能會認同,但想清楚,經濟系是研究經濟問題,而不是研究數學問題。如果數學了得,為什麼不去數學系,而要在經濟系混?其實說白了,數學只是工具,只有當你遇到一個經濟難題,又需要用上什麼門派的數學,數學才會有用武之地。法國著名哲學家、數學家笛卡爾(René Descartes15961650)就曾經說過:「我只會做兩件事,一件是簡單的事,另一件是把複雜的事情變簡單!」

我想在此提出經濟研究的四大方向:
1.      在經濟思想上有新的看法,並對經濟理論有重大啟示;
2.      在經濟理論上有新的發展,或取代現有的理論,並在實際運作上有驗證支持;
3.      對經濟問題提出新的及有效的解決方法,並在實際運作上切實可行;
4.      在廣泛及重要的經濟理論上,提出更有效的驗證方法。

但我想指出一點,用數學去解決經濟問題只是頭腦簡單,可能反而令問題更加複雜

這令我想起了羅馬尼亞裔美經濟學家阿羅(Kenneth JArrow1921-)阿羅是讀數學出身,但奇怪的是後來當了經濟學家,並於1972(51歲)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當時是最年輕的諾貝爾經濟學得獎者。

阿羅最著名的是提出不可能定理(Impossibility Theorem) 。他在1950年發表社會福利概念難題 A Difficulty in the Concept of Social Welfare (JPE)一文及溶入他的另一本著作《社會選擇與個人價值》(Social Choice and Individual Values, 1951)一書中,採用數學證明,整個群體的偏好次序,以至選舉方式是不可能通過投票決定的。阿羅因此質疑是否存在社會偏好函數。

阿羅提出了一個有趣的例子,假設群體中的每一個成員都能夠按自己的偏好對各種選擇進行排序,簡述如下。
假設社會群體ABC對三項政策綜合成以下三種排序:
A政策X > 政策Y   (政策X優於 政策Y)
B政策Y > 政策Z   (政策Y優於 政策Z)
C政策Z > 政策X   (政策Z優於 政策X)
根據邏輯學,若政策X優於政策Y,而政策Y優於政策Z,則政策X必優於政策Z。但這明顕與C選擇的有矛盾。因此,阿羅得出了一個驚人的結論:用投票方式是不可能決定社會最優的偏好!不可能定理甚至運用數學的 Gibbard–Satterthwaite theorem去證明。

我起初覺得不可能定理是有點棘手的,但當我完成了「經濟學的理性假設」文章(見《經濟學新思維》),再細心思考阿羅的不可能定理,發現不可能定理提出的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我試舉以下一例:
假設人們ABC對蘋果,橙及梨有以下三種偏好排序:
A蘋果 >    (蘋果優於)
B >    (優於)
C > 蘋果   (優於蘋果)

從這樣的偏好排序去看,你永遠無法決定社會整體偏好,因為人們的偏好並非依序排列(ordinal)。這種偏好因人而異,你喜歡蘋果,他喜歡梨,各有所好。這便是我之前所說的「廣義的理性」,這是沒有固定模式的,是無所不包的。阿羅說人們的選擇是基於品味(taste)和價值觀(values),但我認為不單只是品味和價值觀,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小算盤,通常都是先以自己的利益做出發點。例如要選擇什麼區起骨灰場,一個是太平山附近,一個是慈雲山附近。你若家住或擁有物業在慈雲山,你自然選擇太平山,反對慈雲山興建。反之亦然。

以上的情況也可以叫做非線性排序(non-linear ordering)。現在試試用線性排序(linear ordering) 去看看如何。
A $1000 > $500
B $500 > $100

因此$1000優於$500,也必定優於$100。在此情況下,不可能定理提出的例子是不可能出現的。我想強調一點,我並非推翻不可能定理,我只是想說不要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能用簡單的方法去處理複雜的問題才是高手。這亦說明了,要解決問題必須先認清問題的本質,再看用什麼方法去解決。舉一個例,就是有船翻沉了,也得先看是多大的船,再決定派一艘多少噸級的打撈船。道理就是這麼簡單。

再回到上面排序的問題,在社會集體偏好上看,一般是以多數(majority)為依歸。不可能定理提出的例子是可以通過投票得到各個選項的百分比,例如:
投政策X的有30%
投政策Y的有60%
投政策Z的有10%
(假設沒有廢票,全部加起來是100%)

社會集體偏好應是投政策Y,投票率有60%的大多數。但若出現以下情況:
投政策X的有30%
投政策Y的有45%
投政策Z的有25%

投政策Y仍然比其他兩項高,但卻不是過半數的大多數。在公共選擇上仍然可以選Y,但要視乎社會接受的程度如何。最後,我想帶出兩個問題:
1.      社會偏好如何定義?多數人的偏好是否就是社會偏好?
2.      社會偏好的是否一定對整體社會有利?

我在20年前提出一個中國歷史上著名的例子(見《經濟學新思維》)宋高宗恐怕岳飛大敗金兵,把徽欽二宗救回威脅其皇位,於甚是利用秦檜殺害岳飛。有時某些選擇對於個人是理性,但在整體上則屬離經叛道。

將個人的偏好彙集成社會的偏好是否只是一項法則(Rule),而非必然的結果(Law),這些問題應留待鍥而不捨的經濟學家去進一步思考。